多部门联合印发《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铁路局、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铁路集团公司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发改经贸〔2020〕1315号,下称《实施方案》),提出了促进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创新、提高物流业制造业融合水平、优化融合发展的政策环境等十六条政策措施。这是2010年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意见》的“升级版”,为今后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是保持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重要抓手,必将成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助推器”。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2019年社会物流需求总体保持平稳增长。从需求结构来看,2019年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5.7%。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新动能正在快速集聚和持续发展壮大,成为支撑物流需求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从规模总量来看,2019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达到298.0万亿元,从增速来看,全年社会物流总额可比增长5.9%。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8年末全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企业法人单位共计54.0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26.2%,增速高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增速26个百分点。2019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7%,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物流运输系统更为高效,铁路、管道运输费用占比均有提高,而相对费率较高的道路运输比率有所下降,显示当前运输费用结构更趋合理。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中国制造业具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体系,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近年来,中国制造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继续保持稳增长的良好势头,在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的同时,不断释放中国制造的强大发展动力。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保持在年度预期5.5%到6%的目标区间。2019年,在41个工业大类的行业当中,有20个行业的增加值增速同比回升,前11个月,28个行业的利润总额均同比增长。2019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8%,增速快于规模以上工业3.1个百分点,新动能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然而,在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仍然存在融合层次不够高、范围不够广、程度不够深,与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总体要求还不相适应等问题。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物流业和制造业改革发展都有明确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物流业与制造业发展有关问题,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聚焦影响两业深度融合与健康稳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又针对性地回答了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普遍关切,是一份找准“痛点”,疏解“堵点”,频现“亮点”的政策文件。
二:《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总体战略部署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提质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物流业制造业协同联动和跨界融合,延伸产业链,稳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方案》从紧扣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统筹引导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十六条政策措施。一是紧扣关键环节。主要任务包括:促进企业主体融合发展、促进设施设备融合联动、促进业务流程融合协同、促进标准规范融合衔接、促进信息资源融合共享。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主要任务是在大宗商品物流、生产物流、消费物流、绿色物流、国际物流、应急物流等领域促进两业深度融合。三是加强统筹引导。主要任务包括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组织协调保障等方面改进两业融合环境。这十六条政策措施内容精练、措施具体,为下一步改善两业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政策保障。
《实施方案》政策思路清晰,充分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思想以及“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八字方针。特别是在当前全球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情况下,针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明确了“打通堵点、连接断点、畅通循环”的基本思路。
一、是打通堵点
近年来,物流业与制造业在推动融合的深度上不够,特别是在设施设备融合联动、业务流程融合与标准规范协同上还有较大差距,已经成为制约两业深度融合的堵点。《实施方案》提出,在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中加强物流业制造业有机衔接、推动制造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密切合作,在生产基地规划、厂内设施布局、销售渠道建设等方面引入专业化物流解决方案,建立跨部门工作沟通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团体标准。
二、是连接断点
近年来,物流业与制造业在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信息资源融合互通等方面存在明显的断点,导致融合层次不够、融合深度不够、融合效果不够。《实施方案》提出,支持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创新供应链协同共建模式,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将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信息基础设施纳入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这些措施将有效链接物流业与制造业的关键断点,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企业释放创新动能。
三、是畅通循环
两业深度融合强调“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深度战略合作,强调物流业和制造业之间相互交流、渗透、学习、吸收的过程。因此,这个过程需要循环体系的有效支撑。《实施方案》明确围绕市场环境、金融支持、政策支撑、示范引领和组织保障等角度,帮助两业融合建立高效循环的外部环境,有利于消除供应链“梗阻”,确保物流畅通。
三:《实施方案》符合行业企业发展实际需要
《实施方案》以解决物流业和制造业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营造发展环境为导向,积极回应业界诉求,提出了一批行业期盼的政策措施。以下五个方面,应予特别关注。
一、是《实施方案》提出要提高大宗商品物流领域的物流业制造业融合水平。
大宗商品领域是我国制造业供应链的上游环节,是制造业采购领域的核心,也是降低制造业物流成本的最重要环节之一。因此,大宗商品领域的两业融合水平相比其他领域的两业融合度较低、挖掘的潜力较大。《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扩大面向大型厂矿、制造业基地的“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开行范围。鼓励铁路、水路运输企业与制造业大客户签订量价互保协议,实现互惠共赢。依托具备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发展现代化大宗商品物流中心,促进大宗商品物流降本增效。这既是促进两业融合的重要政策,也是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8〕1886号)等重要政策落地的重要举措。
二、是《实施方案》提出要提高生产物流领域的物流业制造业融合水平。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出现颠覆了传统生产物流的运作方式。这对我国制造业发展的智能化、高端化、精细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国物流业与上下游制造、商贸企业实现深度融合,加快优化供应链、延伸产业链、进而提升价值链。因此,《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制造业企业适应智能制造发展需要,开展物流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物流机器人、智能仓储、自动分拣等新型物流技术装备,提高生产物流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实施方案》提出要提高消费物流领域的物流业制造业融合水平。
5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并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因此,面对复杂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消费物流是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发展,推动新一轮发展的新航向。因此,《实施方案》提出要提供高品质、差异化寄递服务,促进精益制造和定制化生产发展。稳步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动提高生鲜农产品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是《实施方案》围绕关系国际民生的重要物流领域提出两业融合发展要求。
《实施方案》在绿色物流领域中明确提出逆向物流的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制造、商贸企业开展逆向物流试点,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逆向物流发展模式;《实施方案》在国际物流领域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国际航空、海运、中欧班列等国际干线物流通道以及物流枢纽、制造业园区统筹布局和协同联动,支持外向型制造企业发展。支持制造企业利用中欧班列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实施方案》还指出要研究制定健全应急物流体系的实施方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应急物流队伍,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确保主要制造产业链平稳运行。这些要求都紧紧围绕当前国家经济形势,从可持续发展、国际国内双循环、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视角提出了可行的方案,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五、是《实施方案》围绕优化融合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出新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亮点。例如,《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开发服务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社会资本设立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平台;在危化品物流、逆向物流及服务先进制造等专业化程度高的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企业,打造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创新品牌;选取若干企业开展物流成本统计核算试点,研究建立制造业物流成本核算统计体系;依托主要行业协会建立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制定融合发展统计和评价体系,定期发布研究报告等。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